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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菲尔特金属过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招标文件


招标人:西安菲尔特金属过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二四年贰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西安菲尔特金属过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尔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已经公司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菲尔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邀请选聘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西安菲尔特金属过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428日,公司于202133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简称“菲尔特”,股票代码“873577”。公司主要从事金属纤维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加工服务,包括金属纤维、金属纤维毡、多层烧结网、以金属纤维毡或多层烧结网为原料生产的过滤元件、以上述过滤元件为核心部件生产的过滤设备及系统等。公司一直坚持“专精特新”发展路线,专注于相关领域的技术研发和工艺提升,相关产品被广泛应用于环保、有色冶炼、新能源、化工、机械和交通运输等领域,满足生产过程中的过滤分离、电磁屏蔽、雷达隐身、高效燃烧、节能减排、减振降噪、流体渗透与分布控制等要求。

公司一直将自主研发作为核心发展战略,经过十多年的自主研发,公司已取得43项专利,其中22项为发明专利,21项实用新型专利。公司是国家“863”项目和重点工业项目承担单位,是金属多孔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之一,拥有陕西省企业技术中心,主导制定了《不锈钢纤维烧结滤毡》国家标准和《不锈钢烧结网》行业标准,是国家在金属多孔材料领域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重要基地。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二项,国家重点新产品二项,陕西省名牌产品一项,陕西省著名商标一项,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二项,陕西省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公司是工信部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信部第三批绿色工厂示范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西安市第一批军民融合企业,西安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西安市博士后创新基地。

本次招标选聘一家具备资质且综合能力较强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菲尔特2024年-2026年度的单户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并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底稿资料。菲尔特的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2022年度菲尔特部分财务数据

序号

单位

营业收入(元)

总资产(元)

1

菲尔特

150,125,358.04

455,886,959.47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并正常运营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分所机构则总所和分所均要提供);并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开展业务所需的有效执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必须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或其他备案证明文件)。(须提供复印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

1)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被责令停业、暂停营业、吊销执业许可,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破产,或被查封、冻结资产或资金,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须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自2020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中国内地提供的服务项目中无重大信息安全事故。(须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须提供网站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业务操作流程、风险管理体系以及良好的企业文化、完善的内控制度、创新能力。

4.投标人具有提供本项目所需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专业团队;具有与招标人资产规模、业务复杂程度等相匹配的规模、资源和风险承受能力。

5.本项目接受总所或分所的投标,分所须出具总所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总所及其下属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禁止转包、分包。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承诺文件在相关官方网站进行必要的查询验证,并以查询验证结果进行评审。

8.禁止任何挂靠、假借、假冒其他单位资质投标,一经发现,视为严重违约,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追偿有关损失,涉及违法的,依法追究有关违法责任。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202424日至202429日。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者,请按本公告附件1-3格式,将投标确认函、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1条要求的资质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邮箱(anthony.shao@xianfilter.com),经招标人确认符合后发送招标文件。未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的投标将不被接受。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389

递交方法:1.投标人将投标文件按规定的方法密封和标记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地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招标人。2.采用邮寄方式送达的,以到达地邮戳时间为准。3.对未按规定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并原封退回。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389

开标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工业园西金路西段15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其他

本次招标在菲尔特官网www.c-frt.com)上公开发布。

八、监督单位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单位:菲尔特公司党支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安菲尔特金属过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工业园西金路西段15

联系人:邵先生、丁先生

电话:029-86968428

电子邮件:anthony.shao@xianfilter.com


 

 

 


 

公告附件1

菲尔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招标公告.doc